为便于分类、检索及其工作的进行,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发明内容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发明创造中所有采用的技术方案、工作原理,要清楚、完整、准确地加以描述。本发明创造的发明点,要尽可能描述清楚,以使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中能实现为准。
附图
发明人要提供描述本发明必要的附图,该附图应能清楚地体现发明点所在。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说明结构、选材、作用、效果等,可列举多个实施例。
应提供设计方案的照片或图片一式三份,照片或图片不得小于 3 厘米 × 8 厘米 ,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 22 厘米 。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应当提交三份彩色照片或图片。
电子专利申请
电子专利系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用户提供的电子专利申请平台,电子专利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简称电子申请。
首先提出中国专利申请原则
法第二十条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
法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人拟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的,应在优先权期限内即外观设计自原申请日起 6 个月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 12 个月内提出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届满至申请公开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受优先权。
申请人拟通过 PCT 方式申请外国专利的,应自原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国际申请”,而后在 20 个月内(不提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情形)或 30 个月内进入“国家申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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